喜欢摇滚的都是一群什么人?
叛逆、反主流、对老一辈的教条式理念完全不买账。
这才是摇滚乐迷最主要,也是最核心的群体。
在这种大环境下,去唱赞颂耶稣基督,赞颂上帝耶和华的福音摇滚,自然是很难大红大紫。
当然,吉姆说自己“不入流”,也是有些过于自嘲了。
虽然双方联系不多,但罗杰对自己这个同学还是颇为关注的,以罗杰的标准来看,【闪现】乐队好歹也算是站稳了二线,虽然在二线中属于比较靠后的位置,但也算是有着不错的粉丝基础。
至少,在乐坛内生存下去,不存在太大的问题。
吉姆的才华毋庸置疑,单论吉他演奏的功底,和安妮相差无几,都有着顶级大师的水准。
在创作方面,吉姆做得也算是不错,虽然很少有惊人之作,但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,都异常的稳定。
最起码,在这支乐队身上,没有太过明显的短板。
唯一限制他们的,是题材选择。
咳,这个锅也有罗杰的一份。
但在【闪现】乐队的粉丝基础已定的情况下,罗杰自然不可能贸然建议他们改变风格。
而且,福音摇滚,也未必没有前途。
有着另一个世界的经历,罗杰很清楚,再过上十年,福音摇滚,反而会成为西方世界的主流之一。
许多八十、九十年代成立的福音摇滚乐队,一直籍籍无名,到了2010年代,突然一飞冲天,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。
如DC.Talk这支乐队,甚至是在解散十年之后,突然迎来了乐队专辑的销量大爆发。
这种看似不太正常的情况,实际上和整个西方社会的经济、文化环境的变迁密不可分。
罗杰不太清楚这背后的原理,但却知道会发生什么。
这就够了。
“吉姆,你们现在的唱片合约还剩几年?”
罗杰犹豫了一下,还是决定尝试一下,问道:“有没有兴趣来MAD唱片?待遇方面,按照B级明星来算。”
所谓的一线、二线、三线,是一个笼统的划分。
在唱片业内,实际上是有一套更为细致的划分方式,来确定歌手、乐队的影响力和商业价值。
从最高的A+,到最低的E,一共十三个级别。
以【闪现】乐队现在表现出的商业价值,属于二线明星中靠后的梯队。
所谓的二线明星,就是指有一定的名气,粉丝也有不少,但却没有过较为出众的成绩,例如商业成绩、奖项、大型活动中挑大梁且成功的案例等等。
而且在通常情况下,“二线”的定义,代表着这是一个地区性的明星,在海外几乎没有什么名气和粉丝。
大约就是在北美算是有一定的名气,粉丝基础也还算不错,但出了北美就没几个人认识。
按照唱片业内的主流惯例,以【闪现】乐队表现出来的价值,大约在C+到B-之间,罗杰给出的B级待遇,已经算是有了不错的提升。
别看仅仅只提升了一级,这意味着着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收入分成差距,或是相应比例的版权分成。
同时,还包含着在宣发、推广方面资源的提升。
综合来讲,在粉丝基础不变的情况下,大约能让【闪现】乐队多得到百分之二十左右的收入,并且提升名气的速度也会加快不少。
虽然说公司的话语权自己占了大半,硬要给【闪现】乐队一线大牌的待遇,也没人能够反驳。
给自己的老朋友一些优待,这没问题,而且【闪现】乐队的福音摇滚风格,也可以说是弥补了MAD唱片旗下歌手中,风格类型的缺失。
但若是比应有的级别超出太多,那就容易引起非议。
这种事,罗杰是不会去做的。
“B级?”
吉姆的脸上写着“心动”二字,但却有些犹豫:“我们当初签的是十五年合约,现在还有七八年……”
十几年合约,这是很普遍的情况,罗杰并没有感到意外。
想了想,罗杰问道:“有规定违约金吗?大概数字是多少?”
“浮动式违约金,具体的要找律师和会计师计算一下才清楚。”
吉姆计算了片刻,有些不确定地说道:“大概……一两千万美元吧。”
这个数字,对于一支二线吊车尾乐队来说,不能算少。
罗杰不清楚【闪现】乐队的收入,但以自己乐队当初刚刚达到二线时的收入来对比,说支付不起倒是不至于,但却也要承担巨大的经济压力。
而且,并不是每一支乐队,都像罗杰三人这么会赚钱。
事实上,罗杰三人在刚刚跻身二线时,收入方面就已经达到了一线水准。
当然,合约上规定的解约金是一回事,如果双方互相谈判一番,除非是那种公司内的顶梁柱,否则都可以以稍低的代价协议解约。
具体能谈到多少,就要看【闪现】乐队在那家唱片公司的重要程度,以及双方的谈判能力了。
罗杰思考片刻,很快开口道:“这样吧,如果你有兴趣,让公司的律师去谈。无论解约金是多少,公司全包。”
一般而言,在唱片业内挖角,解约金都是由挖角方来承担的,不可能摊牌到被挖角的明星身上。
但对于这笔开支,任何一家唱片公司都会考虑是否值得的问题。
以【闪现】乐队的商业价值而言,MAD唱片肯定不愿意为其支付高达两千万美元的违约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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